訴訟離婚需要哪些資料
1、離婚起訴狀。當然也可以到法院口頭起訴,法院會做相應的記錄。
如何寫離婚起訴狀呢?
(1)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,具體是指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、民族和住所地;
(2)寫明訴訟請求,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:
1)請求法院判決離婚;
2)有關孩子的撫養(yǎng)問題,包括由誰撫養(yǎng),撫養(yǎng)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;
3)有關財產(chǎn)分割方面的請求。
(3)書寫事實與理由,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、何時生子,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。
(4)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。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,也可以是口頭形式,口頭到法院起訴的,法院會做記錄,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。
2、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,也就是結婚證原件。
結婚證原件這是離婚時必須要出示的資料,那是夫妻關系存在的證明。
3、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。
4、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。
這主要是針對有撫養(yǎng)權之爭的,沒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。
5、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清單。包括動產(chǎn)和不動產(chǎn)的名稱、規(guī)格、件數(shù)、價值等方面的內(nèi)容。
夫妻離婚,財產(chǎn)分配這是必不可少的,所以需要當事人提供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清單。